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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下列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作出执行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机票、G字头动车组列车车票、子女办理高收费民办学校学籍登记手续、银行贷款、公务员事业编招录、宅基地规划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望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财产线索予以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商建虎,男,1984年3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9840316493X
住所地:阳谷县侨润办事处东唐村2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与商建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50000元,未履行标的额50000元。
被执行人:国金亚,男,1971年2月4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9710204071X
住所地:阳谷县侨润办事处国庄村196号
柴红凯与国金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60000元,未履行标的额60000元。
被执行人:杨甲红,男,1970年3月23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97003231000
住所地:阳谷县张秋镇豆营村0087号
崔思臣与杨甲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2240元,未履行标的额32240元。
被执行人:肖华,女,1983年6月13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98306131829
住所地:阳谷县阿城镇阿西村
高坤与肖华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44044元,未履行标的额44044元。
被执行人:崔言可,男,1990年5月5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1521199005053414
住所地:阳谷县七级镇崔围子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级支行与崔言可、桑士斌、桑传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40000元,未履行标的140000元。
被执行人:桑传义,男,1969年10月1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231222196910184014
住所地:阳谷县七级镇桑庄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级支行与崔言可、桑士斌、桑传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40000元,未履行标的140000元。
被执行人:杨涛,男,1979年4月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904083412
住所地:阳谷县七级镇前杨村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级支行与杨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68938.52元,未履行标的68938.52元。
被执行人:李瑞峰,男,1975年8月17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508173416
住所地:聊城市海德公园22号楼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级支行与李瑞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00000元,未履行标的200000元。
被执行人:孙佃旺,男,1962年9月14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6209145816住所地:
住所地:阳谷县西湖镇西孙村
阳谷县种禽有限公司与孙佃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9380元,未履行标的49380元。
被执行人:魏自君,男,1973年1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301196119
住所地:阳谷县高庙王乡徐集村
阳谷县种禽有限公司与魏自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0000元,未履行标的50000元。
被执行人:宋代岭,男,1965年9月10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6509106958
住所地:阳谷县金斗营乡子中村
阳谷县种禽有限公司与宋代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0000元,未履行标的50000元。
被执行人:王怀月,男,1962年1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6201246110
住所地:阳谷县高庙王乡高庙王村
阳谷县种禽有限公司与王怀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0000元,未履行标的50000元
被执行人:朱来元,男,1987年12月12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1521198712125216
住所地:阳谷县大布乡土山寺存97号
靳焕梅、于三兰、惠士凯、惠艳敏与朱来元、朱法军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72428元,未履行标的172428元。
朱法军,男,1968年9月1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6809185213
住所地:阳谷县大布乡土山寺存97号
靳焕梅、于三兰、惠士凯、惠艳敏与朱来元、朱法军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72428元,未履行标的172428元。
被执行人:房平东,男,1972年4月18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204184239
住所地:阳谷县定水镇郭房村166号
邱玉珍与房东平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0000元,未履行标的30000元。
被执行人:张宪光,男,1975年6月15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7506155513
住所地:阳谷县西湖乡东干村。
王广亮与张宪光合同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5000元,未履行标的额45000元。
被执行人:高景,女,1987年5月30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1521198705307548
住所地:阳谷县七级镇韦铺村17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与高景银行卡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9412.57元,未履行标的额19412.57元。
被执行人:吕兰康,男,1984年5月13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372522198405132616
住所地:阳谷县赵王河路天润小区2号楼1单元402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与吕兰康银行卡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0223.32元,未履行标的额10223.32元。
被执行人:李保升,男,1980年6月29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01198006292418
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101号恒大名都11号楼1单元2203室。
吕爱风与李保升、武军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52000元,未履行标的额252000元。
被执行人:武军霞,女,1979年1月25日出生
身份证号:372522197901256648
住所地:阳谷县李台镇七连村0730号。
吕爱风与李保升、武军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52000元,未履行标的额252000元。
初审编辑: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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