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引导农民秸秆“粉碎”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军 2015-06-10 14:05:00
督促各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和村级秸秆禁烧工作队,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划定责任区,规范有序的开展宣传巡查活动。通过张贴《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决定》的禁烧通告,组织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标语和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做到秸秆禁烧知识家喻户晓。
为有效防范秸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自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决定》6月5日正式实施以来,冠县环保局与各乡镇共同努力,采取得力措施,通过成立明察与暗访组的形式,深入抓牢禁烧这个核心,广泛掀起秸秆“粉碎”返田、禁止露天“焚烧”宣传教育,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督促各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和村级秸秆禁烧工作队,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划定责任区,规范有序的开展宣传巡查活动。同时将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累计发现3处以上秸秆燃烧点的,由环保局牵头将扣减所在乡镇(街道)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成绩,对累计发现6处及以上燃烧点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对国家和省、市通报存在燃烧点的,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批评。
通过张贴《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决定》的禁烧通告,组织宣传车流动宣传、张贴标语和设立宣传牌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做到秸秆禁烧知识家喻户晓。同是,县环保局将成立暗访组,将暗访结果及燃烧点的数量报给县主要领导,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及时播出。
大力宣传和推广秸秆收割粉碎、腐熟、沤肥等还田技术,不断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多种途径,引导农户通过合理利用秸秆,变废为宝,从经济效益上引导农民自觉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加强巡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巡查监控,实现“政策到心头、责任到人头、监管到田头”,确保“不放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为“蓝天常在”奠定了较好基础。
本报记者 李军
责任编辑:李鸿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