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220015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聊城新闻

矿物质水等称谓将成为历史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召旭   2015-05-28 13:40:00

关键词:矿物质水 矿物质元素 新国标 饮用纯净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同样重量的饮用水,苏打水价格在5元左右,天然矿泉水价格也在4元左右,矿物质水价格约2元左右,纯净水的价格在1元左右,最便宜的瓶装水售价仅为0.9元。

  新国标实施后包装饮用水名称将更加规范。 本报记者 张召旭 摄

  本报记者 张召旭   

  24日起,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开始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除了天然矿泉水之外,包装饮用水将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以往的矿物质水、富氧水、离子水、弱碱性水、小分子水等不规范的叫法将在2016年之前完成更名换装,这些五花八门的称谓届时将成为历史。 

  以后只有饮用纯净水 和其他饮用水

  24日,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实施,根据新规,除天然矿泉水另有国家标准外,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都将统一纳入新国标,新国标将包装饮用水定义为“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并规定,市面上销售的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因此,一些不符合新国标的饮用水的外包装,也要逐渐“换装”,做出相应变化。

  根据新国标规定,2016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包装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离子水、富氧水、蒸馏水等“概念水”名称将退出市场,禁止使用。新国标还规定,“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将不再允许使用。“矿泉水”即为天然的带有矿物质元素的饮用水,而“矿物质水”所含的矿物质则是人为加工食物添加剂,但名称上却很容易与矿泉水混淆,所以被禁用。 

  此外,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市场上概念水仍挺多,价格相差数倍

  27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超市及卖场发现,矿物质水、纯净水、苏打水等各种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依然存在。 

  记者在城区一家超市走访发现,目前在售的瓶装水多达十余种,其中包括苏打水、纯净水、天然矿泉水、矿物质水等等,这些瓶装水大都标注了所含矿物质元素的含量、PH值天然弱碱等,其中苏打水号称可以平衡人体的酸碱度,矿物质水可以补充多种所需的矿物质。

  同样重量的饮用水,苏打水价格在5元左右,天然矿泉水价格也在4元左右,矿物质水价格约2元左右,纯净水的价格在1元左右,最便宜的瓶装水售价仅为0.9元。城区一家商店店主介绍,目前店里比较畅销的是2元左右的饮用水,至于一些价高的饮用水还不如饮料卖得快,“店里的水我几乎都喝过,贵的和便宜的喝起来没什么不同。” 

  有业内人士声称,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对人体有特殊功效的即所谓的“功能水”大都是炒作,事实上,水主要是满足人体新陈代谢的需要,水中含有的微量元素少,并不足以承担提供人体保健功能。人们如果日常生活饮食有规律,正常情况下,每天摄入的营养都能够满足自身需要,根本不用特意去喝矿物质水等饮品去补充一些营养元素。尤其是儿童,更不应该过多喝各种“名头”的饮用水,饮用白开水就好。

  瓶装水年底前完成换装,部分已执行新标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但还是给了在售的包装饮用水一个缓冲期,要求标签标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因此在此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随着新国标生效后,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将实现统一。打擦边球玩噱头的水将会逐步消失。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也有一些饮用水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了,比如原来的娃哈哈富氧弱碱性饮用水,现在已经改名为氧世界包装饮用水,除此之外,冰露、怡宝等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在包装上注明了饮用纯净水。 

  除了标签改变,新国标还对包装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作了新的修订,做到与国际标准接轨。如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由于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达到要求,产品将被强制下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