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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被"拉黑" 聊城公布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5-03-02 18:43:00

关键词:禁驾 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 酒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月2日,记者从聊城交警部门了解到,聊城市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32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止驾驶机动车。"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大众网聊城3月2日讯(记者 李乐涛)3月2日,记者从聊城交警部门了解到,聊城市首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公布,32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止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介绍,驾驶人被予以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酒驾或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对于第一种类型,终生禁驾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驾驶人都要被终生禁驾。"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等有关规定,对逃逸人进行行政处罚。"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聊城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将其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终生禁驾驾驶人关联信息还会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以后再也别想开车上路了。为了杜绝终生禁驾驾驶员再次上路行驶,市民一旦发现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要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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