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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依法批捕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
来源:鲁网 作者:史磊 陈萧 2014-09-24 14:05:00
近日,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浦、李煜、陈年批准逮捕。在郎某携带的布包内发现未散发出去的“法轮功”宣传品48件;在林某携带的布包内发现未散发出去的“法轮功”宣传品45件。
鲁网聊城讯 近日,东昌府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浦、李煜、陈年批准逮捕。
现查明:2014年7月20日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浦驾驶鲁P7NXXX号面包车,载着郎某、林某、陈年、康某、宋某、李煜、刘某等人到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广平乡纪高、袁庄等村庄分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经群众举报,郎某、林某被当场抓获。在郎某携带的布包内发现未散发出去的“法轮功”宣传品48件;在林某携带的布包内发现未散发出去的“法轮功”宣传品45件。其他人员在同茌平赶来的“法轮功”人员王某、王某某会合时被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巡逻民警在广平乡西街村当场抓获。从杨浦的面包车上发现并扣押“法轮功”宣传品小册子497份,“法轮功”光盘21张,护身符挂件14个。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王某、林某、陈年、杨浦、刘某家中扣押“法轮功”宣传品一宗。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浦、李煜拒不认罪,陈年因参与“法轮功”活动在一年内受治安拘留一次,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对该3人批准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或者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史磊 陈萧)
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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