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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安置房建设大幅减免相关开发费用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高田   2014-03-21 08:24:00

关键词:安置房 棚户区改造 棚改 建设项目 开发费用

近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减免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2014年作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年”,是向数万回迁居民兑现承诺的关键一年。

  本报聊城讯 近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减免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通知要求,对列入省政府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全部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多达16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片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而对于棚改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等10个项目按50%收取。

  通知还要求,对未列入省政府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也要按照《聊城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减免缓实施办法》规定,由财政部门、住建部门提出减免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014年作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年”,是向数万回迁居民兑现承诺的关键一年。据了解,按照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在2013年—2015年聊城计划建设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多达10.53万套,目前已经完成1.44万套。2014年作为回迁房建设的重要一年,计划完成回迁房6.6万套。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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