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聊城新闻

中心城区不允许再有烧烤店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召旭   2014-03-18 08:20:00

关键词:烧烤店 中心城区 露天烧烤 柳园路 烧烤城

为进一步加强对空气污染的治理,聊城五部门将联合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将取缔一切烧烤经营,其它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下一步市城区将统一规划烧烤城进行规范管理。

  城区烧烤摊,烤肉串产生不少油烟。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本报聊城3月16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为进一步加强对空气污染的治理,聊城五部门将联合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将取缔一切烧烤经营,其它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下一步市城区将统一规划烧烤城进行规范管理。
  日前,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本次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聊莘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城市规划建成区。
  其中中心城区(中华路、利民路、站前街、兴华路外延围成的框架)区域范围之内、十条主干道(东昌路、柳园路、光岳路、湖南路、昌润路、滨河大道两岸、兴华路、站前街及利民路)两侧视线范围之内、湖河周边(东昌湖、运河、二干渠、新水河、青年渠)视线范围之内、城市出入口(聊莘路、聊阳路、聊位路、聊牛路)区域内取缔一切烧烤店,取消所有烧烤牌匾。
  其他区域取缔一切露天烧烤,业主经营烧烤必须在室内进行,烧烤工具必须固定在室内,不允许移动烧烤工具;室内必须有足够经营空间,否则,视为不具备条件被取缔的烧烤店;室内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取缔在沿街门店外人行道和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违法占道经营;严禁私拉围墙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桌椅,违法经营。
  下一步,市城区将统一规划设置烧烤城,被清除的烧烤店及不具备条件的烧烤店可优先到烧烤城领证规范经营。烧烤城将建设在开阔场地,且附近无居民住宅,同时烧烤工具固定在室内,并且安装消烟除尘设备。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