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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水费滞纳金续:房主和商贩共同承担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牟景起 2013-04-24 09:14:00
大众网聊城4月24日讯(见习记者 牟景起)昨日,大众网记者以《用户未及时交水费 催生数千元滞纳金》为题,报道了临清市自来水公司自去年8月未向业主告知欠费,以致产生了3000元滞纳金一事。今天,事情有了新进展,冯先生将联合其他商贩共同承担这笔欠费和滞纳金。
据临清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在临清,通过发欠费通知单或者打电话提醒用户交水费,作用很小,市民对此的认知度不高。"很多时候,我们只要求用户只要最后把钱交上就行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时候,得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在必要的时候巧妙地开展我们的工作,只要保证结果是好的就行,要是我们一开始停掉他们的水,往后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很大的损失,岂不得不偿失?"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还提到,临清很多老的住宅楼或者店面的水表,由于年久失修可能不是那么灵了,想要停掉这些地方的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很多时候得请专业的维修人员过来把水停掉,所以很多时候,针对未按时交水费的用户,他们多是采取很"人性化"的方式,不到万不得已,不作停水处理。
然而,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在面对冯某这种复杂情况的时候,却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正是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促使那些烧烤贩继续用水,而产生"误解",忘记交水费。
当记者再次见到冯先生的时候,冯先生还在抱怨是自来水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停水,才催生了这么多滞纳金。不过,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冯先生将联合其他商贩共同承担这笔欠费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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