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聊城袁志威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马鑫超 莘县报道
近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莘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因相邻通行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以强有力的举措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成功为这起相邻关系通行纠纷画上了句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身为同村邻居的李甲与李乙因相邻权发生争议,原告李甲一纸诉状将被告李乙告至法院。后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建在原东西大街(南北宽度4.62米)范围内垒的墙和大门予以拆除。后因李乙不服判决,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乙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李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莘县法院考虑到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当事人为多年邻居,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院多次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家中进行调解,但由于纠纷时间长,被执行人态度强硬,该案一直未调解成功。为有效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尽快执结该案,经院长批准,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涉案大门和墙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14日上午,莘县法院组织10名干警赶赴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在准备强制拆除时,被执行人的妻子及其四个女儿强行冲进执行现场,情绪激动,企图阻拦执行。见此情形,执行干警为坐在地上哭闹的李乙女儿递上纸巾并将其搀扶起来,然后分组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并对拒不离开执行现场的李乙妻子进行强制带离,从而确保了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经过五个小时的紧张施工,涉案大门和墙被全部拆除完毕,至此,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在这场执行行动中,莘县法院执行干警本着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当场释法说理、说服教育,雷霆出击、强制拆除,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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