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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严查集中供热用户擅自放水行为的公告

2020-11-14 08:49:4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 聊城报道

  11月1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告,近期,将联合供热企业,加大对居民用户和饭店、宾馆、洗车房等商业用户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热水行为的检查力度。检查发现擅自放水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供热公司将按照《供热合同》采取封阀、停供等措施,严重的将解除供用热关系、停止供热服务。(以下为公告全文)

  广大集中供热用户:

  我市城区集中供热系统已于11月11日平稳启动,供水温度、压力正常。供热初期,存在气堵、循环不畅等客观情况,容易造成用户间供热效果差距较大。为此,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宏翔、祥源热力公司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受理用户供热问题并第一时间处理,调控楼外管网,指导用户室内排气。但由于部分用户私自放水,导致供热系统失水严重,现每日失水近万吨,严重影响周围邻居供热效果,甚至会造成供热系统水力失衡,从而导致管网瘫痪、大面积停暖的严重后果。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二)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三)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四)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以最高五万元、个人用户最高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供热企业,加大对居民用户和饭店、宾馆、洗车房等商业用户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热水行为的检查力度。检查发现擅自放水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供热公司将按照《供热合同》采取封阀、停供等措施,严重的将解除供用热关系、停止供热服务。

  集中供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保证供暖效果。希望广大用户积极举报擅自放水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

  宏翔热力:13793065509

  祥源热力:0635—2755666

初审编辑:李兆辉

责任编辑: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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