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聊城社会

今年聊城将启动市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来源:聊城晚报   作者:张娜   2014-04-02 08:42:00

关键词:医疗卫生机构 控烟方案 卫生行政 创建工作 无烟

对尚未实现全面禁烟的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聊城市今年将启动市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疾控中心等)。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聊城市加强控烟履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控烟方案》)出台,根据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

  《控烟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并要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不得在机构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按规定张贴禁烟标志。

  《控烟方案》指出,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对于个人和单位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将创建无烟卫生系统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质量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

  对尚未实现全面禁烟的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工作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聊城市今年将启动市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疾控中心等)。(张娜)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