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乐涛 2013-11-20 17:12:00
关键词: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聊城
近日,聊城发布《关于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根据《通告》,聊城城区禁止饲养犬只的区域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服务区;各种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的单身集体宿舍区;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大众网聊城11月20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涛)近日,聊城发布《关于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根据《通告》,聊城城区禁止饲养犬只的区域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服务区;各种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的单身集体宿舍区;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或场所。另外,通告也明确了城区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其中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室、游乐场、市场、商店、宾馆、饭店、城市机动车道、人行道、车站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经居民会议、业主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禁止携犬进入区域;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的残疾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在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之外,每日早6时至晚9时禁止遛犬。
11月20日清晨,由聊城公安、聊城市执法局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劝导工作小组,分为多路在聊城城区对违规养犬的市民进行劝导。据悉,10月25日,聊城市召开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在聊城市城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东、南、西、北四外环路以内,不含偏远独立村庄,集中开展以“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做文明养犬人”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增进社会和谐,其间,将重点对违规遛犬、街头贩犬、城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进行整治。
其中,聊城城区禁止饲养犬只的种类包括35种,具体为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灵缇、纽芬兰犬、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可蒙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德国牧羊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苏俄牧羊犬、多伯曼犬、拿波里獒犬、马雷马犬、大髯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英国老式牧羊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藏獒、比利牛斯獒犬、比特犬、罗威纳犬。另外,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也在禁养范围。
据了解,从11月20日开始,执法人员将在每天的早晨、傍晚等时间段内在城区开展规范养犬劝导活动,每个工作小组有6人组成,其中有1名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名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人员各两名。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进行治理,聊城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了举报电话8682187,有人违规饲养大型犬扰民的情况发生,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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