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220015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城乡统一登记鼓励大众创业 聊城颁发《就业创业证》

来源:聊城日报   作者:洪祥   2015-07-31 09:48:00

关键词:就业服务 就业困难 就业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创业证

近期,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城正式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乡村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内,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本报讯 近期,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城正式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乡村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内,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变身为《就业创业证》,这体现了扶持创业的政策导向,也意味着,《就业创业证》的含金量会更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失业登记凭证的名称已经几经变化,原来名称叫失业证,后来改为就业失业证。目前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人社部要求,更名后的《就业创业证》依旧具备以上功能,且率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下一步,我市将推行数字化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的网络、微信等平台,实行网上或掌上就业,同时失业登记有望在社保卡上加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