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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新增四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凌文秀 田丽芳   2015-07-06 13:47:00

关键词: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资源 文物普查 遗址 文物古迹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鲁政字〔2015〕142号),聊城四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分别是北杨集革命烈士纪念亭、后田庄六十二烈士墓、琉璃寺烈士陵园、徐河口三英烈士墓,全部为抗战遗址、纪念设施。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鲁政字〔2015〕142号),聊城四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分别是北杨集革命烈士纪念亭、后田庄六十二烈士墓、琉璃寺烈士陵园、徐河口三英烈士墓,全部为抗战遗址、纪念设施。目前,聊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已上升至85处。

  聊城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过程中,陆续发现了大量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古迹,极大地丰富了聊城历史文化内涵。为了做好这些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聊城市文物部门从中认真筛选出具有较高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文物点,申请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本次省保申报前,聊城市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中,仔细遴选出20处文物点进行申报,其中古遗址4处、古建筑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

  聊城市遴选的20处文物点包括“六·二七”纪念碑亭、徐氏三英烈士墓、北杨集革命烈士纪念亭等10处均属于抗日战争遗迹遗存,韩氏家庙、谭氏宗祠、刘珍鉴故居属于典型的乡土建筑,张秋运河码头、水门桥、临清中洲运河古街区显示出聊城市运河文化遗存的丰富多样,马湾遗址、黑堌堆遗址等则体现出聊城市历史文化的源远流长,可谓各具特色。

  下一步,聊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特别要利用2015年到2016年集中对抗战遗址、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保养的时机,确保文物安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教育警示作用,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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