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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基层法院 “有案不立”将被追责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6-16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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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全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情况。

     大众网聊城616日讯(记者 李长振16日上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全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情况。针对群众关心基层法院有可能出现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的情况,中院立案庭庭长孟凡利表示,聊城市中院将加强立案监督,法院内部如有“有案不立”、“拖延立案”行为的将被严肃追责。

    孟凡利说,立案监督涉及到很多部门其中外部监督有党委纪检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察监督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也有相应的制度设计,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有案不立”的,首先要责令其及时的纠正,必要的时候可以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特别是在行政诉讼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下级法院有“有案不立”,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裁定、制定其他基层法院进行管辖。法院内部一旦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立案等行为存在将对相应责任人及主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的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对“有案不立”行为的追责还是十分严厉的。”孟凡利说。

孟凡利说,为让人民群众在立案改革中充分体会到司法的人文怀,人们为当事人行使诉权做出了多样选择方式:如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12368服务热线即将开通,将为当事人法律咨询、立案登记监督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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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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