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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民告官”超七成协调撤诉结案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孟凡萧   2015-04-21 13:43:00

关键词:撤诉 民告官 判决 败诉案件 原告

从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种类看,全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领域,且均为行政机关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部门为县级政府及其土地、城建部门   行政机关败诉率较低,但实体判决败诉率较高且相对集中。

  “民告官”案件中哪类案件最多?胜诉几率有多大?20日,记者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排名前三位的为涉农部门,国土部门,城建、规划部门。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0.6%,但实体判决败诉率为73.76%,为全省最高的市之一。

  协调撤诉率 达到了70.9%

  “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30件,审结985件。”《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在受理的案件中,协调撤诉结案704件,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行政行为等方式结案177件,共占全部结案数的89.4%;判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等结案的共104件,占全部结案数的10.6%。另外,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机关提请的非诉执行案件2533件。 

  受案类型不断拓展,涉案部门和领域较为集中。在所受理的103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受案类型除了传统的农业、城建、社会保障、公安领域之外,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民政、交通、林业等多种领域的案件也开始出现。其中,涉及农业部门的案件206件,国土部门151件,城建、规划部门112件,公安部门38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5件。排名前三位的部门涉案数占比达到了45.5%。

  协调撤诉结案的案件比率较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级法院注重对原告做息诉工作,特别是对行政程序存在问题或瑕疵的案件,注重与原、被告双方的沟通协调,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原告撤诉。在审结的985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经法院协调,原告撤诉的共698件,协调撤诉率达到了70.9%。

  信息公开类案件 数量大幅增加

  据悉,在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自2008年5月1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至2014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105件,而2014年一年就受理了101件。 

  从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种类看,全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拆迁领域,且均为行政机关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部门为县级政府及其土地、城建部门 

  行政机关败诉率较低,但实体判决败诉率较高且相对集中。审结的985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04件,败诉率为10.6%,败诉机关全部为县、乡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政府和市直机关未有败诉案件。但在实体判决的141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04件,败诉率为73.76%,为全省最高的市之一。 

  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76%,败诉的主要原因为不予答复、逾期答复、选择性答复、推诿性答复等,反映了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亟待加强。

  行政机关负责人 几乎没有出庭

  非诉行政执行工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持。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非诉执行案件2533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2440件,不予执行93件。非诉执行案件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城建、质量监督、环保、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制裁了违法行为,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执法的效率。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 

  在聊城市的司法实践中,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几乎没有出庭,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甚少出庭,仅仅委托律师参加,而有些律师对案件事实并不甚了解。此外,行政机关不举证、不按时举证、不按时出庭、出庭不出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导致相关事实不能查清,不但影响政府的良好形象,使纠纷难以协调解决,也为法院作出支持行政行为的判决设置了无法逾越的障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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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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