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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锂电池不合格退车遭拒,消协调解来维权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长振   2015-04-17 15:40:00

关键词:电池续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协 电能 锂电池

市民魏先生2月底市区利民路某电动车商行购买了一辆价值2900元的电动车。市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要求经营者拿出证据,证明是消费者的使用不当的造成的,经营者无法证明电动车电池出故障是人为原因,因此认定属于电动车的质量问题。

  大众网聊城4月17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张连福)市民魏先生2月底市区利民路某电动车商行购买了一辆价值2900元的电动车。车子买后几天,魏先生发现该车的电池续航能力与商家承诺的不一致,于是要求车行退款,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魏先生无奈之下,将事情反映到了聊城市消协。

  魏先生说,当时购车时商家以书面形式承诺充一次电能骑20--25公里,可是二天后,魏先生走访亲戚时,发现充满电后也只能骑20里多点,仪表就显示没电了,达不到承诺的里数。魏先生赶紧找人测试了锂电池,发现电池确实没电了。魏先生清楚记得,出发前才充满的电,怎么现在突然没电了。魏先生认为刚买的电车就这样,如果时间长了,电池可能更不行了,会影响自己接送小孩及正常生活秩序的。于是,于某就找到该车行理论,怀疑电池质量有问题,要求该店退车。该车行不同意退,只同意更换一辆新的电车。魏先生不同意。双方发生了争执,无奈,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消协工作人员通知该车销售部的负责人和消费者到消协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营者坚持是消费者的使用不当造成的,不予退货。

  市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要求经营者拿出证据,证明是消费者的使用不当的造成的,经营者无法证明电动车电池出故障是人为原因,因此认定属于电动车的质量问题。

  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下,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货,将2900元现金退给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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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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