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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积分卡年底清零 律师称应提前告知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新   2015-01-08 14:53:00

关键词:清零 郝女士 会员卡 优惠券 积分换

大众网聊城(记者 王新)商家为了拉拢顾客经常会推出会员卡,告知持有会员卡的顾客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折扣,还可以在年终享受积分换购等优惠。商家在给会员在年终积分清零时,应提前告知相关事宜。

 大众网聊城1月8日讯(记者 王新)商家为了拉拢顾客经常会推出会员卡,告知持有会员卡的顾客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折扣,还可以在年终享受积分换购等优惠。但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很多会员卡的使用“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享受到的优惠却很少。

    会员卡未积够分年底清零

     家住卫育北路的郝女士用2014年的某积分卡换了12元的无限制优惠券,“这是第一次,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太难得了。”郝女士告诉记者,除了这个优惠券之外,前几天购物还抽中了两瓶护手霜,“不是很值钱,一瓶护手霜的价格是6元钱,买够69元的东西就可以参加抽奖。一般都有小奖品,不会空手而归。”在郝女士看来,2014年的积分算是没有白费,“我也有很多其他的卡,说是能积分换购,但是我的积分就从来没达到过换购的档次,都是还没达到就直接清零了。”

    市民徐女士就遇到过积分清零的问题,“有一次在某化妆品专柜购买了一套补水套装,导购员不断劝说办张会员卡,工本费5元,但是持有会员卡可以享受9折,本来想着也没多少钱,就办了张卡。当时是购买了800元的套装,积分400,没想到过了俩月,就到了新年,积分直接清零,所以感觉很不划算。”

    商家积分清零应提前告知

    关于市民认为积分清零不合理一事,记者采访到贾庆玉律师。贾律师称,目前的法律条款,对由消费引发的赠品、积分卡等没有明文规定。而对于积分清零,如果商家在办理会员卡时,没有提前告知清零事宜,或者没有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就擅自清零积分,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商家在给会员在年终积分清零时,应提前告知相关事宜。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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