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聊城卫生系统"十佳"荣誉揭晓 市人民医院等获殊荣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4-12-30 08:59:00

关键词:医疗单位 聊城市 医疗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群众满意度

"十佳公共卫生单位" 是: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妇幼保健院、聊城市中心血站、聊城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众网聊城12月30日讯(记者 李乐涛)为使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身边有楷模、学习有榜样、行动有标杆,12月29日,聊城市卫计委公布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人民群众满意的"十佳医疗单位"、"十佳公共卫生单位"和" 百佳健康卫士"评选活动获奖名单。

  据悉,近年来,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在今年5月份,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人民群众满意的"十佳医疗单位"、"十佳公共卫生单位"和"百佳 健康卫士"评选活动。

  "十佳医疗单位"、"十佳公共卫生单位"和"百佳健康卫士"的评选范围分别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中具有医护 等相应执业资格、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

  评选活动制定了详细具体的的评选条件。"十佳医疗单位"评选的条件,必须是二级以上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近五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等现象,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位,群众就医环境 和流程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较高,医药费用合理,单位学科建设、医学科研、工作质量和业务技术指标在全市同级同类机构中领先,积极履行社会公益职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

  此外,"十佳公共卫生单位"评选的条件, 必须是县级以上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近五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等现象,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位,能够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 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做出积极贡献,深受社会各界好评的单位。

  记者了解到,评选程序自下而上的层层选拔推荐,最后有17个医疗单位、14个公共卫生单位入围,候选单位名单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最终,评选出的"十佳医疗单位"是: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鲁西骨科医院、临清市人民医院、东阿县人民医院、高唐县人民医院、冠 县中心医院、莘县第二人民医院;

  "十佳公共卫生单位" 是: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妇幼保健院、聊城市中心血站、聊城市120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 、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百佳健康卫士"是:吴铁军等100位"百佳健康卫士",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了学习榜样。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