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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医疗保险费的别忘了续保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云菲   2014-11-13 13:53:00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 续保 东昌府区 灵活就业人员

12日,记者从东昌府区人社局了解到,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员尚未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务必要在2014年12月20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前缴费,避免因欠费影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本报聊城11月12日讯(记者 刘云菲) 12日,记者从东昌府区人社局了解到,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员尚未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务必要在2014年12月20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前缴费,避免因欠费影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据了解,自2014年7月份以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失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办理医保续费手续,续缴了2014年7月—2015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办理缴费手续时间由原来的1—6月,调整为每年的7—12月)。截至目前,续费人员已超过参保人数的90%以上。

  东昌府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仍有少部分参保人员尚未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政策规定,凡断保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在续缴医保费后,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因此,参保人员务必要在2014年12月20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前,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南大厅,续缴2014年7月—2015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避免因欠费影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缴费咨询电话:0635—6955871、6955872。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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