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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小区必须按实际用热收费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谢晓丽   2014-10-14 13:26:00

关键词:绿色建筑 热计量 用煤 供热企业 热费

日前,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按照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动员大会的要求,今年采暖期前凡是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

  本报聊城10月13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日前,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记者了解到,全市落实改造项目172.1万平方米,开工面积64.85万平方米。按照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动员大会的要求,今年采暖期前凡是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实行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 

  记者了解到,2014年,省下达聊城市1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指标。目前全市已落实改造项目172.1万平方米,开工面积64.85万平方米,其中有27.9万平方米是对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和供热管网平衡进行改造。 

  此外,2014年全市共分解下达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和12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监测改造任务,目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2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被评为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获得省财政奖励资金2000万元。聊城昌润·莲城项目(面积27万平方米)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现聊城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零的突破。 

  按照今年7月份全市召开的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动员大会的要求,今年采暖期前,凡是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居住建筑,必须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实施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这是一项硬任务,所有供热企业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对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不力的部门,特别是工程质量验收监管部门,要坚决地严格地追究一把手责任。对于那些拒不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考虑到供热企业需要提前收取热费来购买和存储供热用煤,供热企业可采取先按面积预收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按实际用热量核算,对用户“多退少不补”,这样既不让老百姓吃亏,也能降低企业收费难度和职工工作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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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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