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聊城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出台 涉及学生、儿童旅游安全事故须两小时内上报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杨淑君   2014-06-11 14:29:00

关键词:行政管理部门 一票否决 旅游安全 星级饭店 景区

记者从聊城市旅游局获悉,聊城市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上报给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安全检查制度化,适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本报聊城6月10日讯(记者 杨淑君) 记者从聊城市旅游局获悉,聊城市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出台,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上报给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6月10日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规定指出,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具体为:督促、检查旅行社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等涉旅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安全及应急救援教育和宣传,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安全检查制度化,适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其中,对旅行社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旅游用车情况;对星级饭店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认证许可情况、食品卫生许可情况、电梯等设施设备检验合格情况;对A级景区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认证许可情况、景区内酒店检验合格情况。

  规定明确了旅游团队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程序,即事故发生后,导游员应立即拨打救援电话进行现场急救,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本单位负责人。涉及境外;涉及外国人、港澳台地区人员;涉及学生、儿童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死亡(含失踪)3人或重伤10人以上等四种安全事故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按照规定将事故情况报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