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聊城集中销毁超期限快递单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召旭   2014-03-18 08:29:00

关键词:快递服务 运单 韵达 快递单 销毁

14日下午,聊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保密局、环卫处、市快递协会等相关部门,首次组织监督快递企业超保存期限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本报聊城3月16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张锐) 14日下午,聊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保密局、环卫处、市快递协会等相关部门,首次组织监督快递企业超保存期限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快递运单又称快件详情单,是用于记录用户原始收寄信息及服务约定的单据。一张小小的快递运单记录着发件人、收件人双方的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名称、价格等诸多用户隐私信息。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快递企业运单管理不善,快递运单上用户信息被买卖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带来群众对于使用快递服务用户信息安全的担忧。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国内快递的实物保存期限应满足快递纠纷及赔偿的需要,宜不少于一年。此前,聊城市各快递企业的过期运单,一般都是企业自行处理,有的长期保存增加企业管理成本,有的定期烧掉造成环境污染,有的当废纸卖掉后带来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14日下午,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保密局、环卫处、市快递协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监督快递企业超保存期限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参加快递运单集中销毁的有EMS、顺丰、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中铁快远等8家企业,累计销毁超保存期限运单220.64万份,预计涉及客户信息近440万条。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