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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人当选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8人获提名奖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赵琳 2013-09-27 08:20:00
山东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及事迹介绍刘吉传 刘吉传,男,58岁,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谢圩子村党支部书记,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助人为乐),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山东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及事迹介绍刘吉传 刘吉传,男,58岁,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谢圩子村党支部书记,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助人为乐),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刁娜
沈星
孟祥民
□记者 赵琳 报道本报济南9月26日讯 今天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颁奖仪式上,54名道德模范受到表彰,我省参选的候选人刁娜、沈星、孟祥民3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另外刘吉传、刘成德、王伟、郭庆刚、陈叶翠、于统帅、王华堂和张翠兰夫妇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在当选的三名道德模范中,烟台的80后女孩刁娜在下班路上舍己救人,她和因救中学生溺亡的战士沈星都获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淄博“环保卫士”孟祥民被评为敬业奉献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自2007年开评以来,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我省在前三届评选表彰活动中共有8人当选为全国道德模范,他们分别是王乐义、许振超;李登海、李学海、孟祥斌、杨正权;刘延宝、冯思广。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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