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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现传销新伎俩 "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成幌子

来源:大众网   作者:尹海洋   2013-08-28 07:49:00

关键词:资本运作 传销活动 下线 传销组织 1040工程

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在办案中发现,与传统“拉人头”式传销相比,该类传销活动呈现出3个特点:首先,谎言骗局更具蛊惑性。但无论该类传销活动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传销行为。

  大众网济南8月27日讯(记者 尹海洋)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近期掌握的情况,有外省传销分子流入我省部分地市进行所谓的“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多以“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项目投资、合伙私募”为幌子,号称是国家支持、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必赚的项目工程。市民群众应谨防此类传销骗局,避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该类传销活动与以往的“1040工程”传销骗局相似,多以“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项目投资、合伙私募”为幌子,号称是国家支持的、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必赚的项目工程,编造“投资69800,两到三年即可成为千万富翁”等极具诱惑性的口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

  其典型运作模式为: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缴纳一定数额的入门费后取得加盟资格, 份额可任意申购,一般鼓吹建议每人购买69800元的份额;参加者每人最多可发展3名下线,而后通过其下线人员不断发展人头提高业绩,按照五级三阶制获利并得到晋升;当下线人员体系达到一定规模,参加者晋升到最高级别后,可最终获利1040万元。

  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在办案中发现,与传统“拉人头”式传销相比,该类传销活动呈现出3个特点:首先,谎言骗局更具蛊惑性。传统意义上的传销大都依托于某种商品,该类传销活动没有涉及具体的商品,而是虚拟的投资份额,为纯资金运作;传销分子皆打着有好的工作、好的项目等旗号骗取他人信任,并以“国家支持”、“最先进的资金孵化模式”等说法对新人进行“洗脑”,利用目前就业难、个别人想一夜暴富的心理骗取钱财。

  同时,活动形式更加隐蔽。该类涉嫌传销的人员多为外省流入人员,租住在大型居民小区内,居住点十分隐蔽;改变了过去集中授课的形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对新人进行“洗脑”,或借由网络进行授课;人身控制方面,不控制手机,来去相对自由,传销组织也借此宣传不是传销。

  此外,组织形式更加严密。内部对级别晋升方法、收益分配方法、发展“新人”的方法、日常学习生活制度等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各家庭之间、上下线之间均单线联系,成员之间除单线联系的上下线外,其他人员互不联系,也不允许私下接触。

  但无论该类传销活动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传销行为。为此,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摆正心态,勿要轻信各类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传销骗局,以免上当。

  如果发现此类传销活动,可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相关资料:“1040工程”传销骗局

  “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然后你的任务就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1040工程”是在南宁、武汉、合肥等地活动的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现已被确认为传销活动。

    【原标题:山东发现传销新伎俩 "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成幌子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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