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初中女生被殴打羞辱 涉事三人被行政拘留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5-06-25 08:36:00
据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6月21日16时许,四川乐至县一女孩被殴打,并被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乐至县公安局通报称,根据相关法律,对涉事者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5年6月21日16时许,四川乐至县一女孩被殴打,并被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乐至县公安局通报称,根据相关法律,对涉事者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乐至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乐至县公安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
乐至县公安局通报称,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我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责任编辑:郭显彪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