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受辱打学生被开除 后经复核改为“降级”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磊 2015-06-09 08:15:00
从6月4日到6月8日的几天里,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的命运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伏。6月4日,怀远县教育局发文称,尽管受到学生侮辱,但梁云林身为教师,不应该体罚学生,其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从6月4日到6月8日的几天里,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教师梁云林的命运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伏。今天傍晚,怀远县教育局将对他的处分决定从“开除”更改为“降级”,这位47岁的中学高级教师保住了自己的公职。
6月1日,怀远县教育局接到学生家长反映称,包集中学一学生被老师殴打,怀远县教育局即成立工作组介入调查。经查,5月24日晚自习时,包集中学高一(3)班女生马某某把画着一只乌龟并写有“我是乌龟,我怕谁”的纸条贴在梁云林身上。梁云林获知后深感受辱,并在马某某不愿写清事由、不愿撕掉纸条的情况下,动手打了马某某一巴掌。当晚,马某某报案,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6月4日,怀远县教育局发文称,尽管受到学生侮辱,但梁云林身为教师,不应该体罚学生,其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据了解,此事一出在当地反响强烈,不少教师认为,怀远县教育局的处罚“过重”。与此同时,不少网民也对涉事教师失去公职表示同情,对涉事学生的行为提出了批评。今天下午,怀远县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称,6月5日,梁云林向怀远县教育局递交复核申请,教育局接受申请,并开展复核。经复核,县教育局在对梁云林作出开除处分决定时,没有充分考虑梁云林受到学生侮辱这一情节。
怀远县教育局表示,事情发生后,梁云林对体罚学生一事态度端正、认错较好,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经6月8日怀远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梁云林的开除处分决定变更为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记者王磊)
责任编辑:郭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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