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最牛违建”基本拆完 一建
近日将请城管部门验收 历时近一年的北京紫竹院路人济...
-
深圳:乱用远光灯司机被罚看大
深圳,一名司机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2、面对远光灯...
-
儿子,让我最后一次温暖你的手
儿子,让我最后一次温暖你的手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建立大桶水监管责任追究制
来源:健康报 作者: 2014-08-11 08:56:00
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大桶水严格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严格做好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大桶水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尽快解决大桶水的质量安全问题。
今年第二季度,国家食药总局组织了以大桶水为主的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2846个批次的瓶(桶)装饮用水样品中,不合格样品达340批次,不合格率为11.9%,主要表现为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及亚硝酸盐等限量指标超标。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严格处置不合格大桶水生产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召回问题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要组织开展对不合格大桶水生产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水源情况、原辅材料、生产场所与设备设施、出厂检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对持续出现问题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各地要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严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加工大桶水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大桶水的黑窝点、黑作坊。
责任编辑:刘彦芬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