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9种食品不合格,已决定采取停止销售措施。这9种不合格食品分别是:“吉超”牌红烧海蟹、“金满福”牌老妈牛肉味面、“长宁”牌泡椒笋尖(酱腌菜)、“良味园”牌五香瓜子仁、“鑫米”牌山椒笋尖、“彩姐”牌齐天大圣(调味面制食品)、“放牛娃”牌泡山椒笋尖、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什锦脯和北京腾佳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佳兴糕点系列。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林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