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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军介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每一批出厂药品均要进行“留样”作为记录。早在2月12日晚8时左右,包括“问题”双黄连注射液在内的3个批次的药品留样,就被送至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张秋生告诉记者,药品的检验项目主要有理化检验、安全性检验以及无菌检验。其中前两项检验在2月17日左右可有检验结果,无菌检验的时间较长,需要14天的时间。
张秋生表示,在接到“问题”批次双黄连药品的检验任务后,黑龙江省药品检验所立即进行布置,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以确保检验结果能够尽快“出炉”。
1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报告,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三名患者使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后,发生不良反应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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