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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小贴士:租房要注意两点防纠纷

作 者: 来 源:京华时报 2009-03-06 11:59:00

    一、房主证件要明察

    房客在租房签订协议前,需要仔细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和房主身份证,确认两证是否统一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房主或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不可轻信。房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和房主签,不要轻易与中介公司签,但可让中介公司做中间人。

    如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因为“同意出租证明”一般难辨真伪,最好是房主当面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转租行为无效,可能白花冤枉钱。房屋出租时,对此应事先约定。

    房客在给付房东房租款时,一定让房主打个收条或者在合同中注明,并保留好证据,以便出现纠纷时有据可查。

  二、屋内设施要查清

    租房时,双方要将屋内家具等设施查清楚。一些中介公司介绍,在屋内设备损害问题上经常发生纠纷。如果屋内有家具、家电等设备,必须要清点清楚,并标明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及新旧程度、损坏程度,免得日后说不清。

    对可计量的各种表的读数要查准。对于煤气、水、电表的读数,双方要查准,并且用文字注明,以便租期结束后结算。对于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费、采暖费等由谁承担要约定清楚。

编辑: 聊城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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