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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违规广告牌为何拆不掉 责令整改成一纸空文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2014-05-20 07:28:00
上周三,本报以《长安街违规广告牌6年拆不掉》为题,报道了王府井步行街南口有一块6年未拆违规广告牌。此事也引起市城管执法部门的重视,市局通过多个渠道,与北京饭店方取得联系,对方也同意参加协调会。
上周三,本报以《长安街违规广告牌6年拆不掉》为题,报道了王府井步行街南口有一块6年未拆违规广告牌。拆除一块违规广告牌,为什么这么难?东城区城管部门表示,从去年7月向责任方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到后来市城管局、市市政市容委多次召开协调会,都没有效果,违规广告牌至今仍竖立在那。
拆后不久又出头
这块违规广告牌位于王府井步行街南口北京饭店的东墙上,上面写着“Hisense”。按照规定,只有在该栋建筑内经营的实体可以在外悬挂招牌,但经过市市政市容委的核查,该牌匾是纯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在上周三本报首先曝光该广告牌的违规行为之后,记者昨日再次实地探访,发现广告牌依然伫立。
东城城管部门告诉记者,早在6年多前,这个位置就有一个违规广告牌,上面写着“TOSHIBA”,经过执法人员的多年协调和不懈努力,违法主体在2013年4月最终将该块广告牌自行拆除。然而好景不长,只隔了短短的3个月,在同年7月份,在同一位置写着“Hisense”的广告牌突然出现,把城管部门打了个措手不及。
建筑责任方“躲猫猫”
“这个广告牌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竖起来的,我们的队员在日常巡查中第一时间发现了情况,马上跟对方取得了联系。”根据东城城管的执法记录,2013年7月8日,东华门执法队找到北京饭店方,要求拆除内容为“Hisense”的违规户外广告,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约谈其负责人。5天后复查时发现,户外广告并未拆除。
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发现违法事实后,需要与违法主体取得联系,认定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对于本案来说,就是要找到该建筑物的责任方,让其出示与该广告牌的投放者之间的合同,以认定该建筑物的责任方就是违法主体。但是这个过程直到今天都没有最终确认,原因就是建筑物的责任方不配合。
2013年10月,在北京饭店久拖未决的情况下,东华门执法队就此事正式立案,但北京饭店拒绝到执法队做询问笔录及对提供的证据材料签字。执法队队员多次将制成的案卷文书带去北京饭店,对方既不出示合同,也不配合约谈和问询,负责此事的经理声称不是出差就是外出,总是有理由拒而不见,就这样一拖就是好几个月。“我们又不能强行闯进人家的办公室,反正一有空就过去找,我自己都记不清找过他们几次了。”一位东城区的城管队员这样说。
多次协调会没有效果
为什么不能强拆?面对记者的疑问,这位城管队员解释说,按照法律流程,认定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后,城管部门会对其下发约谈通知书,告知广告的所有权人到城管部门主张权利,接受调查。城管部门然后才能对其作出处理决定,并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改正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可依法强制拆除。
“我们希望每一次执法都能十分严谨,执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得走得小心翼翼,严格符合法规规范。”这位城管队员说,“所以有的时候,这位违法主体认定的周期长短不好控制。”
记者翻看相关法律条文,发现对违法主体行为认定的时间长短没有具体时间规定。很多城管队员都认为相关法律应当更加完善和严密。
此事也引起市城管执法部门的重视,市局通过多个渠道,与北京饭店方取得联系,对方也同意参加协调会。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平均每个月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以及市市政市容部门都会和北京饭店召开专题会议,但是内容为“Hisense”的违规户外广告至今仍然未拆除。
城管部门表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此处违法广告的拆除工作。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如果完成相关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个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或者强拆,并可处以1万至10万元罚款。
记者上午与北京饭店宣传部门取得联系,但对方表示了解情况的同事外出,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未回复。
本报记者 叶晓彦 甘南 摄
责任编辑:郭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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