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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雨润城再涉违规 未领销许变相收取"认筹金"

来源:新华网   作者:郭明   2014-03-25 07:49:00

关键词:雨润 居间合同 住宅产品 认筹金 售楼处

在继新华网报道“常州雨润城工地涉10项违规”后,仅事隔3天,常州雨润城再涉违规。记者随后查阅常州新建商品房信息公示,雨润城所属公司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尚未批准任何预售许可证。

  在继新华网报道“常州雨润城工地涉10项违规”后,仅事隔3天,常州雨润城再涉违规。3月22日,新华网新闻热线接到网友电话爆料称,雨润城在未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便收取“认筹金”。 安监站:常州雨润城工地涉10项违规

  直击:预计5月开盘 交7千抵5万

  3月23日,新华网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雨润城售楼处,看到在项目售楼处入口处放置着大幅广告宣传,内容为“雨润城·星雨华府双五星的家 7000抵用50000火爆预约中”。

  在雨润城售楼处,记者手机收到雨润城售楼处热线发出的短信,短信内容为“等待雨润城,你最聪明!3月22日起,雨润城·星雨华府,86-139平主力面积,团购7千抵5万,火爆预约中!”

  售楼处置业顾问向记者介绍,雨润城住宅产品星雨华府预计会在5月份开盘,首批推出的是1#、4#楼,共计近300套房源。在介绍过程中,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从3月22日上午开始,星雨华府开始接受认筹,现在交7000元可以在购房时享受房款总价减免50000元。

  据置业顾问透露,他们一上午认筹的人数已经超过100人。如果买房不成功,7000元会在开盘后的10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退还给购房者。

  放置于雨润城售楼处的大幅广告宣传

  开发商:没有“认筹”

  记者在置业顾问的带领下交纳了7000元的“认筹金”,之后记者拿到了两张单据,一张是盖有“南京安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居间合同》,另一张则同样是盖有上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收据。

  在记者拿到的《居间合同》中,并未能够找到任何关于雨润城或星雨华府及其公司的相关信息,《居间合同》中仅涉及委托人(购房者)及居间人(中介机构)。而记者交纳的7000元也并非置业顾问所说的“认筹金”,而成了“居间服务费”。同样,收据中的“收款事由”一项也填写的是“居间服务费”。

  3月24日,记者电话采访常州雨润城营销副总滕跃,面对记者提出雨润城目前是否正在认筹,滕跃直接否认,称“现在还没有”。

  记者随后查阅常州新建商品房信息公示,雨润城所属公司常州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尚未批准任何预售许可证。

  盖有“南京安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居间合同》

  律师:未领销许收钱已经违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常州钟鸣律师事务所王长春律师,王长春认为雨润城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收钱的行为已经违规。

  根据住建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王长春分析,购房者交纳的7000元为“居间服务费”,单纯从《居间合同》来看是合乎法律和规定的。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同时,王长春提醒购房者注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但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经济公司必须在当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此外,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而记者在交纳“认筹金”的过程中,并未有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及委托书。针对雨润城违规收筹情况,新华网将继续跟踪。(新华房产调查 记者 郭明)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郭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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