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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挖出棚改四大问题 大部分问题已整改纠正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分享到   2013-09-17 07:34:00

关键词:棚改 棚户区改造工程 审计机关 审计建议 审计内容

近期,中央做出重大决策,未来五年继续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再改造1000万套棚户区住房。“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我们将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在内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实施跟踪审计。

  近期,中央做出重大决策,未来五年继续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再改造1000万套棚户区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涉及亿万资金,牵动千万家庭。2008年至2012年五年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安排各类棚改补助资金1500多亿元。到2012年,全社会共投入资金1.92万亿元。

  如何对棚改资金进行有效地监管?通过审计又发现了哪些问题?日前,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陈太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五年棚改工程还将加力,对棚改资金的审计也绝不放松。

  大部分问题已整改纠正

  至2012年底,80.47%的市县实施了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后人均居住面积比改造前增长30%,相关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

  陈太辉介绍,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后,审计机关对其进行了连续跟踪审计,从未间断。“审计不仅摸清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基本情况,还通过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从审计情况看,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分配等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了相关保障待遇,一些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重复享受了相关保障待遇。如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3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获得了农垦棚户区改造住房。

  一些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一些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如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余量房6623套自行对外出售。

  一些项目或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项目支出。如陕西省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林业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单位职工工资。

  部分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有的项目将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如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用115.82亩,其中耕地7.87亩。

  陈太辉指出,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外,也暴露出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如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等。据介绍,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纠正,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初步形成有利于未来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推进的长效机制。

  抓住四个环节继续跟踪审计

  棚改工作越到最后难度越大,不仅要避免棚改项目演变成为集资建房、福利分房,还要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搞建设大广场、宽马路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另外,根据有关部门的摸底调查情况看,新的棚户区改造多在中西部、独立工矿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较集中的城市,而且多数位置偏远,商业开发价值低,实施改造很难实现资金就地平衡,对棚改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我们将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包括各类棚户区改造在内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实施跟踪审计。”陈太辉说,在过去审计基础上,今后的审计监督更应把握总体和突出重点。

  预计,审计内容将覆盖棚户区改造工程四大环节,包括任务分解、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审计的目标将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摸清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规模;二是反映改造工程在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成效;三是揭示分配运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以及配套支持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郭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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