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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上牌登记管理制度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谢晓丽 杨淑君 李军 2015-02-27 13:45:00
具体建议如下: 1.工作日7:30-9:00,17:30-19:00期间,市内主干道路(由交管部门划定)禁止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3.禁行时段之外,节假日期间,允许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但必须注意行驶安全,限速行驶。
不用挂牌、不用买保险,简单容易操作,在央视曝光了这种老年代步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并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在市面上越来越受欢迎。去年聊城也开始了多次整治“老年代步车”行动。“治理代步车,泰安动了真格,不管是三轮、四轮,如果鉴定属于机动车,就按机动车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处于风口浪尖”中的老年代步车,在聊城到底何去何从,几位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付红英】 建立上牌登记管理制度
老年代步车有三轮、四轮之分,有燃油驱动也有电力驱动,这种车行驶速度不亚于汽车,不用上牌照,也不要驾驶证。很多老年人都用它接送孩子,但一些老年人没有驾照,其身体反应相对较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付红英在提案中介绍,针对路面上小型电动汽车、尤其是老年代步车数量的日趋增多,如果不尽快对其从质量体系、行驶范围和交通法规等制度上予以规范,势必将发展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她建议,简化程序,建立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牌登记管理制度。购车人凭发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建议发放特殊车牌,只收取办证上牌工本费。同时实施人性化管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管理部门应考虑将车把式老年代步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并在驾驶者是否需要考驾照、车辆是否需要审验、是否需要办理保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和听证,探讨更加合理的源头管理办法。
鉴于目前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作为折中的办法,建议在上下班高峰时段、部分路段禁止上述车辆上路。这样既能缓解高峰时段的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又可以照顾老年人的出行、兼顾安全。具体建议如下:
1.工作日7:30-9:00,17:30-19:00期间,市内主干道路(由交管部门划定)禁止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
2.对违规上路的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予以教育和处罚(由相关部门制定标准)。
3.禁行时段之外,节假日期间,允许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上路,但必须注意行驶安全,限速行驶。
【王延志】 老年代步车应属于机动车
政协委员王延志提交了关于加强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综合治理的建议。
他介绍,聊城市作为山东省对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试点城市之一,早在2008年7月就出台了《聊城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或锂电池为动力、最高车速50km/h以下、四个车轮的纯电动车辆。”、“在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定没有明确前,电动车在交通管理方面参照机动车管理。”、“参照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2及以上驾驶证,准予驾乘4人(包括驾驶员)。”
按照山东省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分析,四轮电动车,即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或者电动观光车应属于机动车中的汽车。 为了聊城市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的规范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加强对四轮电动车的综合治理。
严把生产、销售关。由质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对聊城市辖区生产、销售四轮电动车的单位进行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对未列入国家或省公告目录的车辆禁止生产、销售。
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交警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对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四轮电动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符合挂牌条件的无牌车辆要进行登记挂牌。对于闯红灯、违法变道、占道等行为进行依法严格查处,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潘鸿海】 无牌无证者禁止上路行驶
九三学社的潘鸿海也一直在关注老年代步车的状况。针对老年代步车上路管理,他建议,落实低速电动汽车证照管理。依照山东省政府2012年52号文的试点要求,对老年代步车实施上牌上路。可参照机动车管理,在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未纳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之前,实行人工登记管理。电动车所有人可凭车辆备案资料、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道路交通强制保险凭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等,进行低速电动车注册登记,申领牌照及行驶证。无牌无证者禁止上路行驶。
同时,规定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范围,限于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景区、社区、厂区、乡村等道路上行驶。在二级及以下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走机动车道,遇快、慢行线分道时走慢行线,无快、慢行线分道时靠右侧行驶。未按规定行驶的做相应处罚。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证照人员,禁止驾车上路行驶。并制定专门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出台前,可依照机动车管理规章进行管理和处罚。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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