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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撤销32个社会组织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云菲 2015-01-22 15:17:00
由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日前,市民政局发布《聊城市民政局关于撤销市部分社会组织的决定》,撤销32个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聊城市孔堂老年公寓、聊城市良友中学、聊城市絮竹缘垂钓俱乐部、聊城市法治瞭望法律研究服务中心、聊城爱心综合颐养院。
本报聊城1月21日讯(记者 刘云菲) 由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日前,市民政局发布《聊城市民政局关于撤销市部分社会组织的决定》,撤销32个社会组织。
根据《聊城市民政局关于撤销市部分社会组织的决定》发布内容:经查,下列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聊城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于本公告期满30日内上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主持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满,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应当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如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民政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上述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撤销32个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27个,聊城市剪纸艺术家协会、聊城市水生植物产业协会、聊城市伊伊烹饪理论研究会、聊城市京九城市信息协会、聊城电力系统老年文化体育协会、聊城市饮食服务行业管理公会、聊城市钢材协会、聊城市物流与采购协会、聊城市棉纺织产业促进会、聊城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聊城市科普美术家协会、聊城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聊城市诗词协会、聊城市农民体育协会、聊城市药学会、聊城市农学会、聊城市京剧爱好者联谊会、聊城市运河文化促进会、聊城市农民书画研究会、聊城市兽药学会、聊城市财政学会、聊城市计划生育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聊城经济开发区书画楹联协会、聊城市收藏家协会、聊城市国际税收研究会、聊城市棉花协会、聊城市公安文化联合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聊城市孔堂老年公寓、聊城市良友中学、聊城市絮竹缘垂钓俱乐部、聊城市法治瞭望法律研究服务中心、聊城爱心综合颐养院。
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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