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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今年新增30个就业见习岗位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刘云菲 2014-11-21 14:07:00
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聊城今年新增30个就业见习岗位,目前共有127个就业见习岗位,毕业生可登陆相关网站进行查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本报聊城11月20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李珂) 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聊城今年新增30个就业见习岗位,目前共有127个就业见习岗位,毕业生可登陆相关网站进行查询。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实行双向选择,见习人员在同一单位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毕业生要多关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聊城市人才网等网站,查询见习岗位信息发布情况。毕业生根据岗位信息与见习单位联系,实行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由见习单位报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为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择业派遣期离校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安排本地生源、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人员在同一单位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实行双向选择。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要与见习单位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提前终止的,须征得见习单位同意。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为其出具《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表》考核合格的,协助发放由见习单位所在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书》,作为其工作经历和能力证明。
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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