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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寿险:及时协助客户复效获优质理赔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通讯员 杜长太   2014-10-30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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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人员为客户感到可惜的同时,认为客户虽然因自身过失晚存款导致保单最终失效,但客户毕竟每年均有主动交费行为,且交费账户里面所存的款项一直未取出,客户逆选择的风险较小,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段女士申请理赔。工作人员通过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审核客户情况后,决定同意客户本次身故理赔申请,并快速的将理赔款转至段女士的账户。

  近日,平安寿险客户段女士来平安寿险聊城中心支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段女士为投保人,称自己的配偶即被保险人孟先生在2014年3月份工地上干活的时候猝死,自己是身故受益人,本次来公司申请身故理赔金。

  工作人员在收取客户提供材料时,通过查询发现,段女士是2008年10月18日作为投保人为孟先生购买的平安人寿的鸿盛产品,但保单自2011年开始就没有缴纳保险费,目前已经是失效状态,因客户2011年开始就没有正常缴纳保险费,故公司无法满足其申请身故理赔款的要求。工作人员将保单情况告知客户后,客户感觉不能接受,说自己每年都按时交费,怎么会失效呢!
  工作人员通过进一步与客户核实,发现客户投保时在公司留存的联系地址因拆迁原因已经发生变更,电话号码也发生变更,服务人员也离职多年,客户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时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客户无法收到公司的缴费通知短信,公司工作人员也无法通过客户留存的地址及电话联系到客户,而且客户2011年至2013年三年的保费均是在保单宽限期后才缴纳,公司不能正常转账,最终导致保单失效。
  公司工作人员为客户感到可惜的同时,认为客户虽然因自身过失晚存款导致保单最终失效,但客户毕竟每年均有主动交费行为,且交费账户里面所存的款项一直未取出,客户逆选择的风险较小,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为段女士申请理赔。
  工作人员通过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审核客户情况后,决定同意客户本次身故理赔申请,并快速的将理赔款转至段女士的账户。
  段女士收到理赔款后非常激动,一颗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称当初因为平安人寿是大公司、大品牌,才选择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而平安保险公司也没有让客户失望。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刘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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