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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赔付交通事故个人单笔300万元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通讯员 杨轩   2014-10-17 10:00:00

关键词:交通意外事故;投保;保险金额;个人理赔金

近日,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支付咸宁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额300万元,这是该公司成立至今最大一笔个人理赔金,也是湖北寿险业2014年最大赔案之一。

    近日,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支付咸宁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金额300万元,这是该公司成立至今最大一笔个人理赔金,也是湖北寿险业2014年最大赔案之一。 

  去年11月,咸宁地区的肖先生投保了“阳光人寿爱随行两全保险和阳光人寿附加爱随行意外伤害保险”,第一期保费4150元,基本保额20万元。该险种是为经常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自驾车的客户打造的一款返还型高额意外保障保险。今年8月份,肖先生驾车途中,不慎从桥上坠落水中死亡。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启动“重大理赔案件绿色通道”,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家属和警方收集证据。经核实,该案件属交通意外,按合同约定家属可获得保险金额15倍赔付,即300万元。 

  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信守合约、高效主动的理赔服务,获得客户感谢与赞赏。截至目前,今年该公司个团理赔约1800件,赔付金额1578万元,10日结案率高达99%。目前该险种在湖北省已累计有4815人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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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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