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刘彦芬
据了解,客户姜先生,于2015-07-15为其父亲姜老先生投保《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险》100000.00元,于2015-07-16保单生效。本次被保险人姜地海,于2017-08-3确诊恶性肿瘤重疾。审核理赔资料未见异常,本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予以正常给付。根据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100000.00元。客户资料准备齐全并提交之后,于1个工作日之内理赔完成,速度之快、服务之好令客户十分感动。在收到理赔款之后,专程来电告知款项已到,并声称日后一定当面感谢阳光保险集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
阳光人寿威海中支向来以其高效、严谨的工作态度,极速、准确的理赔特点多次赢得客户的称赞,日后我们将不骄不躁、脚踏实地,以更严苛、更暖心的服务为每一位客户、每一个家庭送去最温暖的力量。让保险成为每一个家庭的支持和依靠。
(阳光人寿聊城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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