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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努力做人民满意的保险监督官
来源:大众网 作者:山东保监局党委书记 2014-04-04 09:02:00
近年来,山东保监局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党委“为民监管”工作理念,始终把消保工作摆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联合山东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了反欺诈协作机制,共同印发了《打击保险诈骗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全省保险业反欺诈中心,并指导各地市逐步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
作者:山东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宁
近年来,山东保监局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党委“为民监管”工作理念,始终把消保工作摆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去年以来,我们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监管第一要务”,大力促进消保工作全面升级,重点围绕“情、实、细、快、新”五个字,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引导督促行业高度重视消保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牢记“为民监管”理念
突出一个“情”字
消保工作需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开展,如果失之于冷漠麻木,失之于消极应付,断然做不好。保险的消费者与其它商品消费者的最大不同,是因自身或亲人受到了伤害,或是财产遭受了损失而需要保险的补偿。此时消费者需要安抚慰藉,需要雨中送伞、雪中送炭,而非雪上加霜、伤口撒盐。我们的消保工作人员,无论是查处理赔难的监管者,还是受理索赔的保险人;无论是接听投诉电话,还是接待上访人员,若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若能动之以情,扶危济困,用我们的真心真情帮助消费者度过难关,就能真正让他们感受到保险的大爱,真正体会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近年来,山东保监局的信访接待人员、12378热线话务员正是凭着对消费者真诚负责的感情,赢得了公众的信任与赞赏,保监会项俊波主席、周延礼副主席先后视察、蹲点坐班体验给予肯定,也先后收到投诉人反馈的感谢电话上百次,锦旗、感谢信等10余件。有的信访人专程从400多公里外,赶到我局表达谢意。
加强制度建设
抓住一个“实”字
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建立和完善消保制度机制,确保每项制度都能“管用见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例如,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发并推广使用了寿险销售人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在综合对销售人员的各种评价后进行自动评级,最高级别为五星级。通过该系统,消费者可以像在淘宝网购物一样,自主选择喜欢的或者信誉高的卖家,以此来引导消费者选择高等级销售人员购买保险,享受高质量保险服务。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弊端,推动解决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我们建立了每季度披露车险理赔效率指标制度,对辖内各产险公司的理赔指标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披露,并将指标细化到每一个地市,还纳入了各公司查勘员配置等情况,让消费者对各公司的理赔力量配置、理赔速度等情况一目了然,增进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推动了各公司理赔能力的提高和理赔服务的改善。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倒逼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水平。例如,我们连续4年通过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全省保险服务质量测评,每次选取1万余名消费者,电话访问他们对投保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价,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每季度通报各公司的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情况。这些都成为促进公司提升服务的重要措施。
四是打击保险欺诈,推动保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山东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了反欺诈协作机制,共同印发了《打击保险诈骗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全省保险业反欺诈中心,并指导各地市逐步建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
调查显示,2013年山东省人身险公司服务满意度为85.4分,财产险公司为88.4分,消费者满意度在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刘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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