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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已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0461家 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全覆盖

2016-09-22 08:5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晓

  大众网聊城9月21日讯(记者 侯晓)21日上午,聊城市农委主任侯德功做客市长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并回答记者提问。侯德功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聊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确实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461家,基本实现了“一村一社”全覆盖。

  近年来,聊城市采取分级联创、梯次推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每年培育20—30家县级示范社,市里每年评选认定100家市级示范社,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122家,市级示范社440家。

  申报市级示范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是机构健全。合作社依法登记并规范运行1年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并在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是制度健全。合作社依法制订章程,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服务、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社务公开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是财务规范。有完善的开支、审批、岗位职责、现金管理制度,各种帐目齐全,会计核算正确,社员与非社员分开核算,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四是具备一定规模。按照不同的产业类型,市级示范社农户成员一般在100个以上。畜牧类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加工类、农机服务类合作社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种植类合作社出资总额30万元以上。

  申报省级示范社原则上应是市级示范社,由市农委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审定、推荐上报;国家级示范社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推荐上报。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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