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田明栋
责任编辑:朱学勇
清明节即将到来,聊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国内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清明期间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控制聚集性祭扫活动。截至4月6日,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容易引起群众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族、团体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活动。提倡居家祭奠、网上祭扫,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山东民政”微信公众号、聊城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聊城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登录“山东省网上祭扫云平台”在线祭扫。鼓励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网上祭扫服务。
严格控制人员跨区域流动。聊城籍在外人员尽可能就地过节,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大规模扫墓等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
严格入聊返聊人员管理。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所有省外入聊返聊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没有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严格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进出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宾馆、景区景点、医院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严格文化旅游活动管理。继续暂停开放电影院、网吧、KTV等聚集性密闭场所,暂停旅行社跨市组团和接团业务,暂停举办节庆等活动。
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请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初审编辑:田明栋
责任编辑:朱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