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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法院院庭长不再对未直接审理的案件行使审批权

2018-01-08 16: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长振 程洽洽

  大众网聊城1月8日讯(记者 李长振 程洽洽 通讯员 王希玉)1月8日下午,聊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众网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7年,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改革定力,全面压实改革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以改革促公正、提效率、树公信。

  报告中提到,全市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在全面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全面行使审判权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院庭长不再对未直接参加审理的案件行使审批权。在放权的同时,探索建立新的审判监督管理方式,组建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专业法官会议,出台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十条意见,统一裁判标准尺度,确保案件质量效果。

  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市法院以394名员额法官为核心,组建了344个办案团队,将85%的干警配置到办案一线。将所有院庭长编入办案团队,规定了院庭长办案指标,去年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34019件,占办案总数的43.3%。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全市71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7194件,参审率达88.1%,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追责等规定,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认真实施省人大制定的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案件834件,对申请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多发性案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加大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力度,推行令状、表格、要素式裁判文书,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1%,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办案效率。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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