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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聊城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83件 判处罪犯204人

2018-01-08 16:0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长振 程洽洽

  大众网聊城1月8日讯(记者 李长振 程洽洽 通讯员 王希玉)1月8日下午,聊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众网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全市法院系统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3件,判处罪犯204人。

  报告中提到,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9223件,结案78556件,同比分别上升6.7%和3.8%,其中市法院新收案件7067件,结案6868件。其中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03件,判处罪犯2981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暴力犯罪案件455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527件,对226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3件,判处罪犯20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2人,审结了枣庄市原副市长张鲁军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彰显了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严惩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75件,判处罪犯112人,涉案金额1.9亿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拐卖儿童、校园欺凌等犯罪案件22件,判处罪犯34人,依法对48名未成年犯落实前科封存、社区矫正、心理干预等制度措施,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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