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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生创业可享六项扶持政策 本科生每月补贴1000元

2018-01-03 16:3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晓

  1月3日上午,聊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化生做客12345市长热线现场接听市民来电。

  大众网聊城1月3日讯(记者 侯晓)1月3日上午,聊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化生做客12345市长热线现场接听市民来电。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热点话题,杨化生回答记者提问。杨化生介绍,在聊城,高校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到六项扶持政策。

  生活补贴。鼓励大学生到聊城市创新创业。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保的,博士生每个月补贴3000元,硕士生每个月补贴1500元,本科生每个月补贴1000元,补贴最长时限3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5万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一是在创业孵化平台内创业的租赁费第一年减免100%,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30%。二是毕业年度内的大学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平台外租赁经营场所创办小微企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运营6个月以上,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给予最长两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多10万元,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给予2/3的贴息,第三年给予1/3的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可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多300万元,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创业平台补贴。鼓励当地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自身在区位、产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平台的累计奖补不超过50万元;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示范平台的累计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大学生创业平台联系方式:聊城市创业大学(0635-2112319);汇通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0635-7070707);金正动画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0635-6180896);科创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0635-8377866)。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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