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单女士从民间借贷公司借了20万元,逾期还款半个月就产生了6万元违约金和滞纳金。先还20万后,双方约定4%月息来还这6万元,可当她想还钱时,债权人又联系不上了,她因此面临17万元的巨额利息。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去年夏天,68岁的单女士从青岛众喜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并抵押了一套房子。双方约定当年10月12日还款,结果因为还款时逾期半个月,产生了6万元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单女士想尽快清还这6万元、撤销房产抵押时,债权人却屡次推托,干脆连电话也停机了。至今,这6万元已拖欠超过70天,按照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6万元变成了近17万元,之前抵押的房产也不知何时才能收回。
11日,记者了解到,由于央行加息,贷款额度吃紧,催火了民间借贷公司的生意。 然而,记者了解到,民间借贷的利息较高,月利率一般在1%-1.75%,一旦逾期还款,借贷人就得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滞纳金;若借贷人提前还款,也得交违约金。 业内人士透露,民间借贷公司多是以投资顾问为名注册,隐身于各住宅小区。在客户借款时,借贷公司多找另一个自然人与客户签订抵押借贷合同,以此规避风险。
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的隋思玉律师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部分民间借贷公司在操作贷款时,并不将利息写入合同,给借贷人日后还款带来风险。 据记者了解,市民与民间借贷公司产生的纠纷,并不属银监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等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青岛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指出,此类合同属双方自愿签署,如果市民对此有异议最好走司法途径。
事件回放
20万贷款利息的疯涨之路
通过抵押房产,单女士从一民间借贷公司借到20万元。可接下来的半年内,20万元贷款却平添麻烦。如今,单女士不仅面临17万的巨额利息,还为作抵押的房子担惊受怕。
双休日也算滞纳期逾期半个月涨了6万
去年7月,单女士通过一熟人介绍找到青岛众喜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抵押了自己位于市北区和兴路的一处房产,并顺利借到20万元。 “还款日期到时我正在北京,所以晚了一天,随后两天又赶上双休日,和我签合同的那个贷款人说房产交易中心不上班无法撤销抵押。”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若未按时向贷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应按借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八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
因不满对方将双休日也算进滞纳期,单女士与该公司协调了多日,最终不仅未协调成功,违约金的金额也涨成6万元。 “我怕再拖下去房子收不回来,就答应支付20万元借款加6万元违约金。”单女士说,当年10月27日,她还上了20多万本息,并写了6万元的欠条。双方又协议约定,6万元按4%的利率计算月息,若超过一月逾期一天按欠款总额40%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