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普通高校毕业生集中离校的时间,如何办理报到、落户、登记手续,成为很多毕业生关注的问题。记者为此采访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有关负责同志,针对一些常见问题做了详细的解释。
□本报记者 王红妮 通讯员 王东 杨磊
问题一
毕业生网上报到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济南生源省内院校毕业生报到时,毕业生登录山东省高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信 息 网(www.sdbys.cn,以下简称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之后如实详细填写《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到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
对济南生源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程序分两步:一是登录山东省高校网,点击“非师范毕业生注册”进行预注册,之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到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办理注册开通,激活用户名;二是使用注册开通后的用户名登录山东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如实详细填写《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到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市人社局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问题二
落户手续咋办理?
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有四种情形:一是对于济南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簿到市或户口所在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章丘、平阴、济阳、商河、长清生源毕业生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上述材料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二是对济南生源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以及经市人社局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或具备落户条件的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三是济南生源毕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在本市户籍发生变动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四是对外地生源毕业生,专科以上学历离校前在本市就业的(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的),可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接收单位证明及经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在本单位集体户口落户。离校后在本市就业的,需办理完改派手续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问题三
困难学生享受何种优惠政策?
据了解,登记备案的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具体程序是:登录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jngxbys.cn以下简称市高校网),点击“特困生申请”按钮,填写打印《济南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表》;然后持申请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审核。持有各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毕业生,需带上述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复核。各县(市)、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就业援助申请表》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送市毕业生就业处登记备案。
问题四
在生源地报到后如何登记?
据济南市人社局主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门同志介绍,高校毕业生毕业时,每人都有一张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这张报到证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办理派遣手续后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作为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计算工龄等手续的主要依据。 该负责同志同时提醒广大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在生源地报到之后,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失业登记,以便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相关信息
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毕业生就业处)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电话:87081629
历下区人社局 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2310房间电话:88150660
市中区人社局 纬二路128号济南大厦3楼313房间 电话:82078362
槐荫区人社局 营市东街22号槐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87954100
天桥区人社局 无影山东路31号 电话:85872680
历城区人社局 洪楼西路84-1号 电话:88161167
长清区人社局 长清区教师进修学校 电话:87217181
章丘市人社局 铁道北路东首章丘人才市场 电话:83211471
平阴县人社局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力资源大厦 电话:87885887
济阳县人社局 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 电话:84236911
商河县人事局 明辉路119号 电话:84880162
高新区人才中心 工业南路28号B座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电话:8887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