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0日讯(记者 曹亮)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山东各级“扫黄打非”、版权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共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1010起,收缴盗版非法出版物160余万件,审结判决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刑事案件40起,48名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
在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10起:
王霞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自2008年9月起,王霞为谋取非法利益从广州购进淫秽光盘进行贩卖。同年11月14日,在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街人民商城物流园欲将1000张淫秽光盘通过物流车发送给广饶市的孙某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王霞侥幸逃脱。2009年2、3月间,王霞租赁临沂市兰山区一平房作为收发淫秽光盘的窝点,安排宋术堂负责收货单、管账和保管货款,安排伊鑫负责接货和发货,向山东省各地发售淫秽光盘。期间,王霞等人通过该窝点先后4次向张理滨出售淫秽光盘3780张。截至2009年3月20日公安机关查获时,该窝点仍存有淫秽光盘63240张。此外,张理滨本人还先后两次从广州购买淫秽光盘3000张进行贩卖。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其仓库内查获尚未售出的淫秽光盘2095张。2009年12月28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王霞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张理滨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伊鑫、宋术堂有期徒刑各5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杨君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08年6月,杨君以牟利为目的,建立经营网址“bbs.qingdaoyou.com”、名称为“青岛夜店网”的网站,并在网站内设立多个板块登载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至案发时,该网站载有的150张网络图片、55篇网络小说为淫秽物品。2009年9月22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君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马汉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2009年3月13日,马汉中在济南市槐荫区昆仑街北口附近将1200张淫秽VCD光盘卖给陈云祥,获赃款790元。在交易完后马汉中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主动供述和带领下,从其仓库中将尚未卖出的13500张淫秽VCD光盘查获。2009年8月14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汉中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马永贵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09年1月份,马永贵在自己经营的红叶科技店通过互联网下载淫秽影像100部,后以牟利为目的,向前来购买淫秽影像的人提供下载安装服务。同年1月17日上午,向费县费城镇岩坡村的聂龙贩卖影像100部,牟利5元。2009年8月14日,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以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马永贵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文英、魏立林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间,李文英在烟台市芝罘区三站电脑市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贩卖给魏立林等人淫秽光盘260余张。2009年1月15日,公安人员将李文英抓获,并从其店内查获淫秽光盘342张。2008年11月,魏立林在烟台市珠玑村市场一无名保健品店内,对外贩卖淫秽光盘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后从其店内查获淫秽光盘224张。2009年7月10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李文英、魏立林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和3000元。
于国民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08年7月份以来,于国民从外地购买淫秽光盘在胶州市出售牟利。2009年1月7日,胶州市“扫黄打非”办根据群众举报,协调有关部门在其胶州市租住的民房内查获淫秽光盘4828盘。2009年3月24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于国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马金磊、周芬制作复制淫秽盗版光盘案。2007年10月份起,马金磊为非法牟利,在其泰安市泰山区宁家结庄村租房处,大量制作复制淫秽盗版光盘,其妻周芬协同为淫秽盗版光盘粘贴标签。2008年4月28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从其租住处查获淫秽光盘2462盘,非法音像光盘1871张。2009年1月9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以犯制作、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马金磊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周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袁德宝、尹纪旺侵犯著作权案。2008年12月17日,袁德宝伙同尹纪旺在青岛市四方区河西村农贸市场东门销售非法光盘时,被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