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6日讯16日,济南“泉标侵权案”的被告方——济南时尚实中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郑亚龙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提到,分管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一位副市长给他打来电话,表示要处理有关“泉标维权案”。
济南市政府在15日开庭的泉标案庭审中,并没有代表到场。本报在16日报道中建议,作为对该事件来龙去脉最有发言权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出面说清事情原委,帮助理清泉标归属,消除民众的疑惑。
郑亚龙透露,这位副市长在电话中请他就案件情况写一份汇报资料。17日,市政府相关人员将去市建委处理泉标案有关问题。
在1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原告济南大盟广告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出示多份证据,其中有山东省版权局于2007年1月31日盖章的登记证明,证明 显 示 , 美 术 作 品“泉”,作者为王天任,著作权人为济南大盟广告有限公司,作品完成时间为1999年3月。郑亚龙称,他将向版权局核实此事。